第四章    建筑设备监视系统安装工程

   

 

一、本章定额适用于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工程。其中包括多表远传系统;楼宇自控系统。 

二、本章定额不包括设备的支架、支座制作,发生时,执行广西第二册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》

相关定额。

三、有关线缆布放按第一章综合布线工程执行。

四、全系统调试费,按人工费的10%计取。

工程量计算规则

一、基表及控制设备、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、抄表采集系统安装与调试,以"个"计算。

二、中心管理系统调试、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、控制器安装、流量计安装与调试,以"台"计算。

三、楼宇自控中央管理系统安装、调试,以"系统"计算。

四、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、调试,以"套"计算。

五、温(湿)度传感器、压力传感器、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,以"支"计算。

六、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、调试,以"个"计算。